刑事局接獲日本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( CODA )檢舉,知名網紅「電腦王阿達」與「瘋先生」涉嫌在網站及 YouTube 平台上,教導民眾下載及使用非法侵權 APP 軟體觀看影視內容,案件初估侵權市值超過新台幣 6 億元,警方已逮捕 3 名涉案人士並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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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王阿達」、「瘋先生」涉嫌教看盜版片遭日本檢舉侵權!

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在今年 4 月間接獲日本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( CODA )等版權方檢舉,指出國內知名網紅涉及教學及散布盜版影視軟體 APP,經報請台中、台南地檢署指揮偵辦, 警方調查發現,涉案的梁姓男子(40 歲)、沈姓男子(51 歲)及林姓男子(33 歲),分別經營「瘋先生」與「電腦王阿達」等網站及 YouTube 頻道。這些平台在台灣擁有相當高的知名度與龐大粉絲群,涉案人在網站上刊登教學文章,提供盜版影視軟體的下載連結,這些軟體包括「多選一」、「形狀找不同」等 25 種 APP, 這些盜版影視 APP 的運作手法相當精密,會先偽裝成非影視 APP 的合法程式,成功騙過蘋果 APP STORE 的驗證審核機制上架,使用者下載後,只要輸入特定關鍵字或指令,即可轉換成盜版影視觀看模式,涉案人透過這種方式吸引大量瀏覽人次,再藉由置入廣告賺取點擊收益,警方統計,兩個網站一共刊登了 53 篇侵權文章,其中「瘋先生」發布 32 篇、累積 44 萬瀏覽次數,「電腦王阿達」則有 21 篇、達 10.9 萬瀏覽次數,總瀏覽人次高達 55 萬,這些盜版 APP 侵害了台灣及各國的電影、戲劇、動漫、綜藝及紀錄片等視聽著作,受害範圍多達數百部作品。 

今年 9 月至 10 月間,檢警持台南及台中地院搜索票,前往台中、台南、新竹等地進行搜索,查扣網站後台文章、隨身碟、平板、手機等電磁紀錄證據,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,分別移送台南、台中地檢署偵辦,其中梁男以 1 萬元交保,沈男與林男則獲無保請回,對此,「電腦王阿達」發布聲明表示,此事件為員工個人不諳法令所致,並非公司營運政策指示,公司已對涉案員工進行懲處,並承諾加強員工管理與教育,事發後第一時間已下架爭議文章,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,「瘋先生」則表示尊重司法機關的專業與公正,強調文章中都有積極推薦讀者訂閱正版影視平台,刑事局也呼籲民眾應使用合法的線上串流影音服務平台,避免使用未經安全驗證的軟體 APP,以免個人隱私資料外洩,同時也可能觸犯著作權法,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相關案件,維護國內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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